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12动态浏览次数:0

教发[201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把节能环保、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教育教学体系,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深入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以下简称三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建设三节校园文化。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研究设计不同的活动形式及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读书读报、征文演讲等活动,积极倡导三节理念。在校园文化精品活动建设中,打造一大批三节教育文化品牌,将三节教育融入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等具有影响力的活动中。要依托网络平台积极开展三节教育,着力打造若干个对青少年具有广泛影响的示范性主题教育网站和网络互动社区,充分利用移动新媒体平台开展三节教育。 

  二、将三节教育全面纳入课堂教学。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三节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用好修订完善的大中小学德育和思政课教材,把三节的内容融入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等教育环节之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和节约教育意识,在其他课程教学中也要深入发掘教育资源,有机融入三节教育。 

  三、积极开展三节行动。各地各学校要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逐步养成节约的行为习惯。要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制订防止餐桌浪费的具体办法,普遍设立学生文明就餐监督员,将节粮行动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食品浪费。各地各学校要动员学生积极参与节电节水活动,促使学生养成及时关水、关灯习惯,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各校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评价办法,将学生日常节俭行为习惯养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全员参与三节体验活动。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与学龄段相适宜的形式多样的体验活动。组织学生到节粮、节水、节电的社会实践基地,观察了解节粮、节水、节电的知识和方法,开展相关研究性学习。组织开展餐饮消费、家庭用水、用电等情况的社会调查。安排农业生产或生产实习等相关的体验活动,让学生获得劳动的切实体验,培养尊重劳动人民和劳动成果的思想感情,形成勤俭节约生活习惯。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三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三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并从中受到教育。 

  五、营造三节教育良好氛围。各地各学校要围绕三节教育,通过精心设计主题海报、公益广告、动漫作品、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让三节教育随处可见、随时可学。要高度重视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抓好三节教育的先进典型。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会同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组织节约教育专题报道,形成宣传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三节流程管理和技术保障。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确保伙食原材料的科学储藏,降低库存损耗;加强科学调度,合理设计单份食品量,避免饭菜量过剩;加强精细化加工,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加强烹饪技能培训,减少烹饪过程浪费。要抓住节电节水的关键环节,加快推进监控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科学管理;积极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科技节约;加强校园主要用能设备维护管理,强化节能措施;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避免跑冒滴漏;积极推进水循环利用,创造条件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积极探索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与推广节能节水项目。 

  七、建立健全 “三节制度。各地各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制订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三节活动开展,常抓不懈,真正落实到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三节专项工作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三节活动长期持续有效开展,形成风气、形成习惯。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地方和学校开展节约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并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开展节约教育不力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通报,对存在严重浪费现象的地方和学校要责成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各地各学校要定期发布粮食、水、电的节约量,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三节工作,迅速行动,认真部署,引导广大学生从点滴做起,让勤俭节约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