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部门禁烟倡议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02动态浏览次数:0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黑龙江省教育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黑龙江省委员会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  
黑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烟草危害是当今社会最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是人类健康面临的最大危险因素,吸烟有害健康,已被世人所公认,既损害自身健康,也影响他人健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带头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引导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培养和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省卫生计生委、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爱卫会在此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辖办公会议场所工作人员发出倡议:
一、充分认识烟草危害和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拒绝二手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
三、在办公、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不送烟,绝不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
四、积极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无烟工作场所创建活动,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或摆放禁烟标牌,不摆放烟灰缸等烟具,营造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的氛围。
五、积极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主动学习和传播吸烟危害健康知识,提高防控烟草危害意识和能力,帮助和鼓励吸烟者戒烟。
六、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烟草之害,害人害己。禁烟控烟,呵护健康,已成为以人为本、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体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远离烟草,共创洁净、文明、优美、和谐的工作环境,共创美好的健康生活。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黑龙江省教育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      黑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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