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05动态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避免工作失误,结合我处实际工作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则:

  1、组织处里同志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3、尊重上级,服从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

  4、转变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想群众之所急,急群众之所急,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为群众提高优质、高效服务。

  5、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清除中梗阻现象。进一步完善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和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6、正确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在工作中,必需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充分留出请示汇报和处理的时间余地,正确分析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实向领导反应,并提出多个处理意见,坚决杜绝只提问题,不提处理办法。或故意只给领导出难题,出“馊主意”。领导否定了自己的意见后必须无条件积极努力地按领导的意图把事办好。

  7、严格控制“吃请”和“请吃”,杜绝索贿受贿。由于工作关系,本处与社会化企业、乙方接触较多,本处每个同志都必需廉洁自律,未经处长批准,任何人不准“吃请”和“请吃”。需要时应该按程序报处长、校长审批,并“一事一单一报”。不准接受乙方礼物,杜绝索贿、受贿行为。

  8、严格履行财务审批程序、手续。本处经办的一切支出必须按学校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年初有预算,支出有计划,报销有审批,统一归口管理。

  9、支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学校有关规定。

  10、按工作程序办事,正确行使职权。凡是可能给后勤管理处或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事必须先请示处长或由处长请示校长。坚决杜绝应该请示的事,不按规定程序请示汇报而擅自作主,或未经处长同意越级请示汇报,造成领导之间不必要的工作误会。

  11、凡事集体讨论、集体规定。重大事情交教代会审议,一般事情由主管校长会议或行政会议决定。

  12、继续执行本处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后勤管理处校务公开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