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
为有效防范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和秋冬季传染病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幼儿园)正常开展教育教学(保教)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2021年秋季学期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加强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掌握日常锻炼、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结合教育部“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活动,组织开展一次传染病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有条件的中小学探索学生到校后先进行20分钟左右的身体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完善家校协同机制,注意膳食营养,保证充足睡眠,养成良好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切实提高免疫力和身体抗病能力。
2.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完善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持续推进“学生餐”专项治理工作,严格管控关键环节。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学校,要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完善配餐接收流程,需要学校现场分餐的,应当建立健全分餐管理制度,保障分餐环境卫生整洁。建立学校安全饮用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3.强化传染病管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和学校工作特点,狠抓重点环节,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体育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制度。各地各校要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意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建立疾病预警机制,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消毒知识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
二、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把广大师生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细化工作,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精准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2.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地教育局要会同市场监管、卫健部门,继续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统筹做好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卫健部门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师生的危害。
各地各校要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12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随时组织抽查。
(联系人:高莹,联系电话:0451-53630418,邮箱:hljwsjy@163.com)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1年9月9日